【每日一练】2022重庆事业单位考试试题:6月14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单选题】甲生前立下遗嘱:名下⼀套房屋归儿子乙继承,再婚配偶丙有权在此房屋的北朝向小卧室居住至离世。关于丙对该间卧室的居住,根据《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死后,丙的居住权须征得乙的同意
B.丙的亲生儿子丁有权和丙共同居住这间房屋
C.甲在遗嘱中确立丙的居住权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D.甲死后,乙如果卖掉该房屋,丙的居住权不消失
答案&解析
【金标尺答案】D。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据此可知,设立居住权的房屋的所有人出卖该房屋,不属于居住权的消灭事由,故乙卖掉此房屋,不影响丙的居住权。
故本题答案为D。
A项:根据甲的遗嘱内容,再婚配偶丙有权在此房屋的北朝向小卧室居住至离世。故甲去世后,丙仍有权按照遗嘱内容继续居住此房屋。
B项:甲只在这间房屋上给丙设立了居住权,故丁无权和丙共同居住此房屋。
C项:甲为房屋的所有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为他人设立居住权,无须征得乙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