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人才引进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推动教育评估监测事业发展,打造高素质教育评估人才队伍,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教育评价机构,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决定面向社会比选引进人才2名。
一、单位简介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以下简称评估院)成立于2009年,是重庆市编委批准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同时挂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牌子。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教育评估监测政策、理论、技术和标准研究;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监测评估;建立教育评估监测大数据库并进行智能化挖掘分析,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为基层学校提供培训、指导等服务。
评估院是西部第一家、全国第三家成立的省级教育评估机构,是截止目前中国唯一的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二合一的教育评价机构,是国家标准委批准的中国首批98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之一,是获得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资质的11家专业机构之一,是重庆市批准的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已建成省域全学段、立体化、智能全息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现代教育测评技术研发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评估服务覆盖西南地区、逐渐辐射全国并走向国际,与OECD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立“经合组织国际学校评价研究中心”,开展国际学校评价监测项目(PISA for schools);与芬兰、爱尔兰、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境)内外教育监测评估机构和相关高校建立了友好交流机制。
目前,评估院正以建设“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现代化教育评价机构”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教育现代化建设和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评价机构的力量!
二、比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比选计划
财务评估岗位1人,高等教育(高职教育)领域评估岗位1人。具体选调岗位信息等详见《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22年比选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比选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五、比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善于协作,热爱教育评估事业。
2.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正式选调方案发布时间),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工作经历。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4.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财务评估岗位
(1)所学专业为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内审或人力资源管理(含档案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3)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2.高等教育(高职教育)领域评估岗位
(1)所学专业为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统计学类、社会学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具有硕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者优先;
(2)获得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3)具有高等教育(高职教育)领域学术研究背景,并取得较突出的学术成果,获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学术成就。
六、比选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
2.报名材料。有意愿且符合报名条件者请提供如下材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见后):
(1)报名表。填写《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22年比选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在证件照粘贴处上传个人电子证件照,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公章。
(2)自我简介。介绍本人工作经历、能力水平、业绩成果和影响力等方面3000字左右材料。
(3)佐证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荣誉证书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以及其他能证明资历和能力的材料。
3.资格审查。组建院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照岗位报名条件,对比选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按不少于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3比例,经院总支委会确定正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没有达到1:3报名比例,但参加报名人员符合基本条件、岗位条件和优先条件,且特别优秀者,经院总支委会研究确定报名比例,并说明理由。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适岗能力;
2.面试专家。按照岗位专业要求和回避原则,从院内外选聘专业人员组建面试专家组,具体负责面试考核。
3.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果。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由院总支委会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不超过1:2比例确定实地考察对象,低于60分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过程接受院党风廉政监督领导小组全程监督,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评估院官网及公告栏进行公告。如果考察对象主动放弃,则按面试人员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察试用
1.实地考察。院组建实地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单位负责人和单位纪检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职工的评价,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的一贯表现,形成实地考察报告,经院总支委会讨论按照1:1决定选调岗位试用人员。
2.岗位试用。试用人员在选调岗位试用一周,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进行考核,经院总支委会审定试用考核合格者方可进行体检。确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则试用考核为不合格,将依次进行递补实地考察人员进行岗位试用。
(四)体检
1.我院统一对岗位试用考核合格者组织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我院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均可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面试成绩和以上程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结果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按市人社局和市教委相关要求办理人事调动。
七、其他事宜
联 系 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67716029
邮箱地址:cqspgy@126.com
附件: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2022年5月20 日
原标题: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22年面向社会比选引进人才简章
原文链接:https://www.cqrc.net/government/1FpjbT98OZ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