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公文篇:越级行文。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考点:越级行文
1.一般行文规则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三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2.越级行文的条件
①遇有特殊重大紧急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如逐级上报,可能会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时;
②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
③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直接上报的事项;
④对直接上级机关或领导进行检举、控告;
⑤直接上下级机关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
⑥询问、联系无需经过直接上级机关的一些工作问题等。
例题:
1.(多选)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越级行文?( )
A.检举直接上级违法乱纪行为的
B.发生火灾,逐级上报延误时机的
C.上级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行文的
D.多次向直接上级行文未能解决的
【金标尺答案】ABCD。本题考查越级行文。
越级行文的条件包括:
①遇有特殊重大紧急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如逐级上报,可能会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时;
②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
③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直接上报的事项;
④对直接上级机关或领导进行检举、控告;
⑤直接上下级机关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
⑥询问、联系无需经过直接上级机关的一些工作问题等。
A项对应第④点;B项对应第①点;C项对应第③点;D项对应第②点。
故本题答案为ABCD。
2.(判断)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越级行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故本题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