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第一季度重庆社会科学院考核招聘1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社会科学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重庆市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决策咨询机构,是市委、市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其前身是1982年成立的重庆市社会科学研究所,1987年3月建院。1988年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与重庆社会科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现有内设机构20个,即:办公室、科研处、智库建设处、干部人事处、后勤财务处、对外学术交流中心、《改革》杂志社(出版物中心)、图情网信中心、社科培训中心、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秘书处(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哲学与政治学研究所、文史研究所(台湾问题研究所)、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农业农村研究所、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所、生态与环境资源研究所、国际经贸与物流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所、财政与金融研究所、市情与发展战略研究所。机关党委(纪委)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另外,按规定设有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重庆市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重庆中东欧国家研究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月28日前,填写《重庆社会科学院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cqskyrsc_007@163.com。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个人简历、免冠证件照及代表性科研成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
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网(网址:http://www.cqass.net.cn)公布。名单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考生及时关注报名及复审信息,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院干部人事处,联系电话:67992398)。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的考核方式为面谈。
(一)资格复审
进入面谈环节人员按照单位后续通知,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等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qskyrsc_007@163.com,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谈;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谈资格。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二)面谈
面谈的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
组织面谈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谈的,取消本次面谈资格。面谈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谈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面谈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