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次招聘名额3名,考核时间:2019年3月下旬,考核方式:考核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招聘名额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详见《大足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3. 性别不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7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在1983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4.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7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6.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所需的其他条件。
9.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区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报名须知(附件4),慎重选报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可从2019年3月18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7:00时期间登录“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lbj.dazu.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使用本人手机号、二代身份证等信息进行实名注册,注册登陆后,如实准确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证件电子照片(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完善后,在“当前招聘”栏中仅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将会被退回,报考人员须在“当前招聘”栏中重新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审核状态,报名系统将在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时间即2019年3月21日下午17:00时关闭,报名信息被退回的人员若未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报名,将一律不得报名。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须在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时-3月22日下午17:00时期间进行网上缴费,每人4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发布报名情况。
报名缴费人数,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招公选”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五、现场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缴费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招公选”栏发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专业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须标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内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发放《考核面试通知书》。
4.专业审核有关事项。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六、考核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核环节。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暂定于201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见考核通知书,考核通知书于现场资格审查时领取。
考核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最高学历所学科目可量化的平均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作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应按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时间把个人档案邮寄或交到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楼109室),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空缺时,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lbj.daz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与招聘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应约定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未满服务期的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审查、考核面试、考核成绩、体检、拟聘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 023-43780636(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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