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秀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临床技能水平,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基层紧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7名。其中招聘属地化医学生(重庆生源地、户籍或川渝两地高校毕业的国家统招相关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6名,其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秀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中)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不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2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经学校签字盖章的《秀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7,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2.考生请于2022年1月9日9:00时-2022年1月17日24:00时期间,按《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附件5)的要求,将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944316976@qq.com),如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同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发送成功后请与任老师联系确认。(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23-76672237;刘老师,联系电话023-76889338;)。
3.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于2022年1月19日9:00-17:00在秀山县卫生健康委进行(地址:秀山县乌杨街道学府大道行政事业大厦705)。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现场资格审查需准备一寸照片2张、《秀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推荐表》、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及《一览表》中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资料、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按照渝价函〔2016〕160号文件规定,按50元每科缴纳考试考务费。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秀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实施调剂的,将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公布取消的招聘岗位,拟调剂的招聘岗位及拟调剂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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