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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135人

2021-12-24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1年合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13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外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合川区2021年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合川区2021年卫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0届、2021届视同应届的毕业生应凭已取得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其中,属国(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在国(境)内高校就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应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应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按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审核时应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最新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最新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证(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专业名称与上述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依据其他佐证材料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简章所指奖学金均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的认定,以在最高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教育岗位要求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2021年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为三科)报名应聘,并于拟聘公示前(且不晚于2022年7月31日)取得相关证书;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否则不予以聘用。

本简章卫生岗位要求取得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考试合格)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以上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等进行核实。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当日,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监测合格;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精确到乡镇、街道)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本次按照招聘场次进行招聘,前一场次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下一场次继续招聘。

(一)教育事业单位

第一站:重庆站

1.本场招聘报名采取网上及现场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9:00-2022年1月5日17:00

报名网址:http://61.186.167.227/hc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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