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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丰都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

2021-12-01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1年下半年丰都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增强村(社区)干部岗位吸引力,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本次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面向村(村)干部招聘岗位范围及要求:

1)丰都县行政区域内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社区)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其中,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指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2)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在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中带头作用发挥好,群众认可度高。

3)截至2021年12月8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丰都县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5年及以上。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两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特指本次换届以来担任副书记且在县委组织部备案的人员);村(社区)专职干部(含2016年换届时设置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2013年换届时设置综合服务专干、民生保障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城镇管理专干;2010年换届时设置文书、计生专干、社会救助专干等职务)和村挂职本土人才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时间也可以视为任专职干部时间。若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村、社区同类或不同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拉通合并计算。(5)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在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其中劳动(聘用)合同和工作经历证明为必须提供的材料,社保缴纳和银行卡工资流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如 “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在1985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十二级以上,含专技十二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网”(cqfd.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聘(其中:村(村)干部报考时不填写具体招聘单位,统一填写为乡镇事业单位,体检合格后根据简章要求进行选岗)。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三合街道商业二路286号)。

(三)由招聘单位对报考党群事业人员的报名资料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村(社区)干部方面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

应聘人员要严格执行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中、高风险区和重点地区(国内有中、高风险的省市,除中、高风险地区外)的应聘人员须持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同时应如实填写《丰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丰都县2021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准考证》(附件9)并带好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5)。资格查审合格者,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等前往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的,不再进入本次考核招聘后续环节。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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