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2021重庆事业单位考试试题:11月15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判断题】王某欠付李某房屋租金1万元,于2017年7月1日到期未付,李某于2017年8月1日向王某发出催收函 ,王某当日签收,李某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解析
【金标尺答案】√。本题考查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案中李某主张权利的行为产生了诉讼时效的中断。
故本题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