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九龙坡区事业单位本土人才招聘要求。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近日,九龙坡区事业单位面向九龙坡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类型及层次为职员9级以下,招聘人数共5名。小编带你一起看看招聘有那些要条件要求:
(一)招聘范围
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区域内(不包括重庆高新区直管区域内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干部(社区干部以九龙坡府办发〔2016〕21号文件中界定的社区工作人员为准)、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九龙坡委组织〔2015〕146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任职经历及要求: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九龙坡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6年及以上。其中,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6年的,可按其他村(社区)干部报考对应岗位;在村、社区同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但只能报考现任职务对应的岗位。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岁,在1980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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