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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行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9-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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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公招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报考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所有考生,均应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同时,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而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共进行3轮。

二、时间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30日(周日)9:00-17:00。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

1)2019年7月1日(周一)14:00-17:00;

2)2019年7月2日(周二)9:00-15:00。

三、复审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8号,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311室)。

四、审查所需要件

1.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参加本次公开招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笔试测试的准考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其中:①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②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③非应届毕业生除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学信网上的认证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考生,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如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诚信)报考事项》(详见《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4,http://rlsbj.cq.gov.cn/c/2019-04-12/516713.shtml)证明原件1份(注:请自行预留复印件以备考察环节需要)。特别提醒:如报名时“现工作单位”一栏填“无”的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如本人隐瞒“现工作单位”,属于不诚信报考,在公招后续环节一经发现,将受到取消录用等处理,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应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即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的劳动合同原件,无劳动合同的人员也可以提供单位缴纳的社保明细或者发放工资凭证等材料予以证明,已解除合同的,须提供解除合同协议书。(特别提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工作经历,无论是否缴纳社保或签订劳动合同,均不视为基层(相关)工作经历,视为社会实践经验。)

6.要求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所取得相应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五、咨询电话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张老师6889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