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2021重庆事业单位考试试题:9月8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8.【单选】甲趁乙不在家,进入乙的家中盗窃现金一万元,得手并离开现场后立即后悔,便在乙回家前将一万元放回原地。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刑法。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窃取到乙的财物后,此时甲构成犯罪既遂,已经是犯罪的终局性形态,后将财物返还于原地,不影响其犯罪既遂的构成。故本题答案为C。
A项:《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项:《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D项:《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