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第三季度巫山县遴选公务员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4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巫山县辖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1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见《巫山县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面向巫山县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职位面向巫山县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管领导干部不纳入遴选范围。
四、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计入工作年限),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须满2年;无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年龄等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7月16日。
2. 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职位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
中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巫山县党政大楼9楼)。
联系人:宋功安,联系电话:57533937。
3. 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交《巫山县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录用(事业人员聘用)文件、任现职务职级(岗位等级)文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复印人、复印时间。
4. 领取《准考证》。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7月17日(上午9:00-10:30)到巫山县党政大楼9楼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5.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指标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低于2:1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指标。取消遴选指标的职位报考人员可在7月16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特别提醒:考生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前3天内有发热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出行经历或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考试当日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健康管理措施由考试组织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1. 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划定,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2)笔试按遴选职位人数3:1开考,笔试时间为7月17日14:00-16:00,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2. 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2: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若该职位比例低于2:1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1)面试时间及报到地点:7月18日上午9:00。面试人员报到时间为7月18日上午8:00前,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