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2021重庆事业单位考试试题:6月1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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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成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甲打算转让自己的股权,如甲向戊转让时,乙、丙、丁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商法。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本题中,甲向股东以外的人戊转让股权,若股东乙、丙、丁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故本题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