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2021重庆事业单位考试试题:5月6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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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判断】法庭审理期间当事人甲、乙当庭互殴,公安机关可以对甲、乙进行治安处罚。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对于甲、乙当庭互殴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法院可依法对其进行司法处罚,而不应由公安机关对甲、乙进行治安处罚。
故本题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