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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关于招录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2025-02-20  |  来源: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导读】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关于招录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三化六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将交通安全劝导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加强管理发挥作用的通知》(涪区交安办〔2021〕2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安全劝导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交通安全劝导员共计2名(永红村劝导站1名、同心村劝导站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户籍在本镇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软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8年2月29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我市户籍脱贫人口。

(三)登记失业“4050”人员。

(四)低保家庭人员。

(五)零就业家庭人员。

(六)残疾人。

(七)刑满释放人员。

(八)戒毒康复人员。

(九)去产能企业职工。

(十)退役军人。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2月19日至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涪陵区增福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13896730373,(附件1)。

2、报名材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能证明相应身份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由涪陵区增福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

(二)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辨识等交通安全劝导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考察

(三)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地点为增福镇公共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人员类别、拟上岗岗位及地点。

五、聘用及服务

    1.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增福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均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期限届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3.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基本工资210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用工管理

对交通劝导岗采取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由增福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招用人员每月上岗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

七、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13896730373。

附件1:增福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招录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l.gov.cn/zwxx_206/bmfw_20221017q/zpxx/zjzp/202502/t20250220_14322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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