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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万州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招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12人

2019-06-15  | 

 

【导读】招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12名,男女不限。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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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夯实万州区城市社区治理基础,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宣传文化、社区事务、物业管理、人民调解、应急安全),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方法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联合审查合格后择优聘用。我街道委托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公司进行此次招录工作。

  二、招聘名额

  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12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服务群众,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不谋私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为2019年6月30日)(人民调解、物业管理、宣传文化工作者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50周岁,放宽条件人员的比例不能超过所招聘总人数的10%);

  (四)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民调解、物业管理、宣传文化工作者的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但不低于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放宽条件人员的比例不能超过所招聘总人数的10%),熟悉电脑操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解除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其他情形。

  6.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备岗位所需职业资格证书或受到相应奖励、表彰的可加分(详见表格)。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能超过5分。

 

 

 

  序号加分事项证书(获奖)等级加分分值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9时至2019年 6月21日17时

  2.报名地点: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公司(万州区国本路9号)。

  联系电话:58222778 13668472727(谢老师)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性质页、增减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征信报告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有加分情况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标准照片4张。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通过相关渠道审查核实。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招录人数和报名人数若未达到1:2的比例则相应降低招录人数。

  2.笔试分值100分,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时—11时,地点:国本路51号,成绩在万州区政府门户网站街镇动态内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录取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9时,地点:国本路51号。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在万州区政府门户网站街镇动态内公布,由高分到低分取前12名,同时对拟选聘人员进行为期不低于五天的公示。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后,报送区委组织部联合审查,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任职资格及亲属政历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社区对经区委组织部联合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聘用,并由街道报区民政局备案。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按所在社区书记(主任)补贴标准的80%执行,实行一年一聘的合同制,同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附则

  本公告由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公司和万州区沙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监督实施。咨询电话:58222778 13668472727(谢老师)、58327495(何老师)

 

 

  重庆市万州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