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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季度高新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5人

2020-07-10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金标尺职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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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毕业院校

应聘人员在符合附件1岗位的基本招聘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毕业于以下院校及专业:

1)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于2017年9月联合公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不含自定)毕业(附件3);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简称“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的学科毕业(附件4);

3)QS发布的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附件5)。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 年7月20日9时至7月24日24时期间,登录重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大小不得大于30K,格式为JPG格式,宽高比例为1比1.3左右;可用ACDSEE软件调整照片大小,建议宽度为140-280像素,高度为180-373像素)。用人单位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记录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初审资格部门应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0年7月27日18:00时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电话附后)。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0年7月29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按照要求登录重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2:1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水平。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2020年7月31日前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