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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笔试应试指南

2006-12-12  | 

一、参试者的知识素质结构

    对于不同层次的领导者在知识方面的要求是不同的,高层次领导者的知识面要宽,低层次的要专。总起来说包括两个方面。

(一)基础知识

    它是领导者知识结构的第一层级。人们通常所说的领导者的知识面应当宽一些,基本功应当扎实一些,主要是指基础知识这个层级。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的学说、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等基础理论,应当有比较系统的学习和训练,融会贯通,能够用以指导工作,这既是革命化的要求,又是知识化的要求。

2.毛泽东思想。领导者要掌握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明晓毛泽东思想独创性的理论贡献,深刻理解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以及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

3.邓小平理论。领导者要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及其理论精髓,并用以指导各项工作。

4.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5.对于一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各方面的知识,都要有所了解,知识面要比较广。因为领导者需要认识和处理的问题包罗万象,涉及各个领域,工作的综合性和多样性,要求知识的多样化,除了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史、地理、数学、理化、生物、外语等基础文化知识外,对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其他方面,诸如天文、地质、工业、农业、商业、财政、金融、法律、科技、教育、文化、体育、艺术、军事等专门知识,也要有所了解。

6.对于社会生活方面的实际知识也要比较熟悉,要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工作经验。

(二)专业知识

    它是领导者知识结构的核心。专业知识主要是指本部门、本单位的技术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领导工作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就领导者本身来说,要精通包括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科技管理、人才学、领导科学、思想政治工作等专门知识。

二、笔试内容分类

    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笔试部分,主要分为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部分。

(一)公共知识笔试

    公共知识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该部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主。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测试应试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知识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原理,观察、分析和研究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实问题的能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主要测试应试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知识水平以及运用其理论分析和研究社会经济问题的能力。

    2.毛泽东思想。该部分考试内容包括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独创性的理论贡献、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以及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

3.邓小平理论。该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的掌握和理解程度以及运用邓小平理论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党史党建。该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党的历史和党建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并通过总结党的历史发展的基本经验、运用党建学说的基本理论,研究和解决新时期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及党的自身建设重大问题的能力。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该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能力。

6.行政管理与领导科学。该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对行政管理与领导科学基本概念的了解、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运用有关理论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法律知识。该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了解和掌握法学基本理论、我国法律的基本制度和部门法基本知识的程度,以及相应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行使法定职权的能力。

8.现代科技。该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以及前沿问题的了解程度。

9.国情国策与时事政治。该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对中国历史的基本知识、中国的基本国情、基本国策和时事政治的了解程度。

10.公文写作与处理。该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熟悉和掌握公文的基本种类、基本功能和写作的基本要求,公文的行文规则、语言运用和写作基本程序、公文处理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的程度。

(二)专业知识

    前面讲的公共知识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一般要求,它反映了一个领导者的文化层次,而领导者的专业素质则体现了一个人从事某项工作和开展某项活动的能力,它所反映的是一个领导者的文化类别。

    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专业知识的考试目前主要按行业分类,共分12个大类,每个大类又细分为多个小类。具体是:

1.党务类: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机关党的工作。

2.经济管理类:宏观经济、内外贸易、交通运输、体改、统计,物价、工商等。

3.财经管理类:财政、金融、税务、审计、保险、证监等。

4.科技管理类:科技、环保、技术监督等。

5.文化教育类:教育、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等。

6.农林、水管理类: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气象等。

7.卫生健康类:卫生、计划生育、医药、防疫等。

8.司法类: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监察等。

9.劳动人事类: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等。

10.外交外事类;外交、侨务、对台事务等。

11.群体工作类:工、青、妇等。

12.行政类:民政、宗教等。

关于专业经验,考试大纲的要求是:

1.报考副县(处)、正县(处)级职务的,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副局(地、厅)、正局(地、厅)级职务的,一般应在50岁以下,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副县(处)、正县(处)级职务的,需分别担任正科。副县(处)级职务2年以上;报考副局(地,厅)、正局(地、厅)级职务的,需分别担任正县(处)、副局(地、厅)级职务3年以上;任副职5年以上且特别优秀的,也可报考上一级副职。

3.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和2年以上相应的领导工作经历;报考局(地、厅)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具备8年以上工作经验和5年以上相应的领导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根据拟考职位的需要,适当放宽资历条件。

    关于专业技术、专业技能则按岗位要求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