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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选: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03-29  | 

因工作需要,我镇机关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更合镇司法所)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且在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三)性别:男性。

(四)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3年3月31日,即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法学类,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六)能流利听、讲粤语。

(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优先)。

(八)安心基层工作,要求扎根更合镇工作五年以上。

三、基本程序与内容

(一)报名办法。有意者,请于2013年5月31日前,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组织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848838、传真:0757-88849380;邮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组织工作办公室,邮编:528522)。

1、报名者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公务员身份证明、法律资格证书(指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个人简历、《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及反映本人特长的证明材料。

(二)确定考察人选。我镇将根据职位要求结合报名人员的资料,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察。对拟确定的选调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四)体检。经考察确定的选调对象要到区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审批。根据选调对象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转任人员名单,按公务员转任程序报批。

(六)转任。经批准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附: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