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遴选考调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遴选职位:
01号职位:县委办公室公务员岗位5名;
02号职位:县委办公室事业人员岗位4名;
03号职位: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岗位3名;
04号职位:县政府办公室事业人员岗位10名;
05号职位:县政协办公室公务员岗位1名;
06号职位:县政协办公室事业人员岗位1名;
07号职位: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岗位2名;
08号职位:县委组织部事业人员岗位6名;
三、遴选范围:兴仁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加省级组织公开招考的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有协作能力。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9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3月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人员不受县原招考调动规定年限限制。
5、身体健康;
6、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口头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敬业精神好。
2、公务员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正式公务员身份(含参加省级组织公开招考的参公人员)。
3、实行择岗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五、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本方案,同时在“锦绣兴仁”网站、兴仁电视台、《兴仁报》上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7日。
2、组织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请于2013年4月8-9日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领取《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并签署意见。4月10日前将《报名表》交到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3、资格审查。由招考领导小组下设的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1-12日。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求到达1:3以上方可组织考试,达不到1:3的,可放宽到1:2,低于1:2的岗位相应减少遴选人数。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4、组织考试。
(1)初试。考试方式:命题作文。根据初试成绩,按照遴选岗位1:2的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初试时间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通知本人。
(2)复试。复试方式及时间由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4、确定入围人选。根据复试成绩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围人选。
5、体检。入围人选由体检组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6、考察。由招考领导小组下设的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期间,对考察对象在本人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调对象。
7、试用。拟调对象试用期6个月,由用人单位与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
8、调动。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领导
成立遴选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唐昌应,副组长谭云临、靳龙方、周国辉,成员黄勇、陈品炽、付国志、何忠祥、陶友志、樊兴平、王凯、保健、邱锦林、杨贞明、马兴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公室,周国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勇、陈品炽、付国志、杨贞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是报名组。组长:杨贞明,成员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抽调。职责:负责遴选报名工作及相关资料收集。
二是资格审查组。组长:周国辉,成员从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计生局、县公安局抽调。职责: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料审查及相关资料收集,负责报考考生准考证制作。
三是命题评卷组。组长:周国辉,成员从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教育局抽调。职责:负责初试、复试的命题、试卷制作及评定等工作。
四是体检组。组长邱锦林,成员从县卫生局、县医院抽调。职责:负责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格检查。
五是考察组。组长及成员由各用人单位安排。职责:负责对入围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六是监督组。组长何忠祥,成员从县纪委抽调。职责:负责整个遴选工作的纪律监督。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遴选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仁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