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县管领导干部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
明中乡党委委员、副乡长1名;
东安乡党委委员、副乡长1名;
高燕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1名;
河鱼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长1名(事业岗位);
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副主任1名(事业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选拔职位的年龄、工作年限、学历和职位要求等条件见附件1。年龄、工作年限、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3年9月。
(三)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5、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两种方式。个人自荐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组工干部或本人到县委组织部报名。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县外干部可采取网上报名,将相关报名材料进行邮寄和上传电子邮箱,联系方式:023-59222346(电话);023-59222349(传真);94514420@qq.com(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重庆市城口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邮编:405900。邮寄资料报名的截止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的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10月1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任职经历、现工作单位职务及任职时间等内容)、参加工作时间证明材料、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聘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填写《城口县2013年公开选拔县管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交纸质件和电子件各一份(见附件2)。
4、报名地点:城口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土城路原司法局二楼)
联 系 人:梁峰 陈狄
联系电话:023-59222346
(三)资格初审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如该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低于7:1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选拔,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参加笔试的人员和笔试地点及时间,由县委组织部提前告知应试者本人。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根据职位需求,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在城口县公众信息网和城口县党政信息网上公布。
2、确定面试人员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其最低分数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人员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低于3:1的,该选拔职位终止。
县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确定,并提前告知应试者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体检人员与选拔职位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被确定为体检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为2:1),并按规定进行组织考察。
(七)决定任职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县委研究择优决定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如拟选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八)公示
对县委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有关媒体及拟任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发现有影响其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
(九)办理任职手续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四、待遇及管理
委任制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履行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按其选拔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但任职满一年后经考察不胜任的,视情况按其选拔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一经任职的干部需在城口县服务满5年才能调出县外。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所规定的条件和资格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依法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23-29223334(县纪委信访室)
023-5922234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城口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