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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彭水县事业单位定向考核招聘52人

2022-10-19  |  来源: 彭水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2年彭水县事业单位定向考核招聘5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本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彭水县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除明确规定外,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彭水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事科十楼(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社区2号)。联系电话:023-78496838。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职业(执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核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2022年10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彭水县人社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的原则,“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选岗

体检合格的人员,如原服务期间的所在乡镇(街道)在此次招聘中有招聘岗位的,则聘用到原服务期间的所在乡镇(街道);如原服务期间的所在乡镇(街道)在此次招聘中没有招聘岗位,则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剩余符合条件的岗位中依次选择聘用单位(附件1)。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高者、“三支一扶”服务期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获县级(含县级部门)获奖次数多者优先选择,如均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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