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充市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能承担综合性文稿尤其是经济类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2. 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3. 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1. 我省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 具有2周年及以上在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单位或乡镇党政办公室从事综合性文稿写作的工作经历;
3. 熟悉电脑文字录入等基本操作;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7年11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2)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转任后将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须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8日(上 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510室,电话:2666363)。
3. 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双面打印,贴上照片,详见附件)、个人主笔的文稿2篇、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用于办理笔试准考证)。《报名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县(市、区)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在笔试资格审查环节可暂不签章。
4. 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遴选条件、程序、方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在遴选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遴选资格,且责任自负。
5. 笔试资格审查。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在报名时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笔试(满分100分)
1. 笔试方式及范围。主要测试综合文稿写作能力,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考试时间15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 笔试开考比例设定为5:1,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缩减遴选名额。
3. 笔试的时间、地点于笔试前3个工作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满分100分)
1. 面试范围。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的依据。
2. 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 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报名表》(双面打印,贴上照片),“所在单位意见、县(市、区)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栏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相应单位鲜章;
④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用于办理面试准考证);
⑤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鲜章;
⑥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鲜章;
⑦所在单位开具的具有2周年及以上在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单位或乡镇党政办公室从事综合性文稿写作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因缺少上述证件、材料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根据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5.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体检
1. 体检人员确定。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名额等额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个工作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 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空额,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从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体检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电话通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但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试用
时间1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八)办理调动手续
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报请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前需由原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认定)。
三、咨询监督电话
遴选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2666363(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监督电话:2810437(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此公告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