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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州直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118名工作人员

2013-06-04  | 

为优化黔南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拟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组织领导
  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遴选单位组成黔南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科。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单位50个共118名(其中:行政机关8个遴选30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9个遴选15名,全额事业单位33个遴选73名)。
  (二)职位
  1、《黔南州州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黔南州州直全额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参加遴选州直机关工作人员的需是黔南州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2、参加遴选州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是黔南州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3、参加遴选州直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是黔南州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或全额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州直机关工作人员遴选的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任职时间、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均以挂网时间为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挂网为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黔南党建网、黔南人力资源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发布信息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6月4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10日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附件3)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州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其他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育系统还需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同时提供300K电子照片);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黔南州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特殊紧缺职位需达到2: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减少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人数的,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计划的,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及改报时间:2013年6月10日至6月11日
  报名需交考务费100元。
  (四)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笔试由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50分(如需专业(能力)测试的,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由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2以内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2以内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要求,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 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减少或取消遴选职位。
  (七)公示
  根据各遴选单位各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黔南党建网、黔南人力资源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拟遴选人员的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黔南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