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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季度丰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6人

2021-09-30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重庆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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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课程:2021重庆事业单位笔试专训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在1985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十二级以上,含专技十二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聘。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三合街道商业二路286号)。

3. 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及单位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要严格执行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中、高风险区和重点地区(国内有中、高风险的省市,除中、高风险地区外)的应聘人员须持持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同时应如实填写《丰都县2021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准考证》(附件4)并带好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资格查审合格者,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等前往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的,不再进入本次考核招聘后续环节。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报考综合类岗位考试科目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类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网”(cqfd.gov.cn)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的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两科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经区县研究决定,急需紧缺岗位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网”(cqfd.gov.cn)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5)面试当日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cqfd.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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