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第二季度黔江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9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黔江区2021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0届及之前的毕业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人员为2021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在境内高校就读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逾期未取得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岗位设置上,如专业技术12级以上,均含专业技术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9:00-6月17日(星期四)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黔江区2021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同时形成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投递至qjyjrc2019@163.com邮箱,邮件名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时间:初定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
地点: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2401室(黔江区新城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方式: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报考人员需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2)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2:1的,有关情况按人事综合管理权限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6月19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