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的通告》
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近期,重庆市林业局发布《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的通告》明确,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国有林场,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以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猎区。鸟类、兽类全年禁猎,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禁猎。《通告》已于2024年1月30日施行。(来源:重庆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