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阅读资料 >  综应 > 

重庆事业单位《综应B类》论证评价:偷换概念如何考

2025-06-23  | 

【导读】重庆事业单位《综应B类》论证评价:偷换概念如何考。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偷换概念是《综合应用能力B类》考试中论证评价部分的高频考点,深入理解其本质、熟悉其多样化的考查形式,对于提升论证评价的整体水平至关重要。本文将梳理常考的偷换概念错误类型并通过举例进行分析,以助力考生在考试中精准识别并有效应对。

常考的偷换概念类型主要包括以下3类:

1.论据与论点概念完全不同

【例】当下,各类读物泛滥,信息过剩,人们很容易滋生浮躁和焦虑的情绪。诵读经典能让人的心静下来、慢下来,孩子的成长能够优雅一点、从容一点,所以为了更好地培养孩子的心性,要让孩子从小诵读正规读物。

在这个例子中,这里的“经典”与“正规读物”在内涵和外延上存在根本性差异,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将“经典”与“正规读物”等同,是典型的偷换概念的论证错误。

2.论据与论点概念相似,但实质不同

【例】没有煮熟的豆浆对人体有害。生豆浆中含有皂角素,能引起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还有些酶和其他物质,如胰蛋白酶抑制剂,能降低人体对蛋白质的消化能力。故而,常喝豆浆需要慎重。

这里的“未煮熟的豆浆”与“常喝豆浆”虽然字面相似,但前者是特定情境下的概念,后者则是普遍现象,虽然概念上相似,但两者在实质上存在显著差异,同样构成了偷换概念。

3.论据与论点概念相同,但本质不同:一词多义

【例】对同一事物,有的人说“好”,有的人说“不好”,这两种人之间没有共同语言。可见,不存在全民族通用的共同语言。

这里的“共同语言”一词在论据中指的是对事物的共同理解,而论点中则偷换成了语言系统的概念,偷换为全民族都通用的一种语言,是由于一词多义导致的概念混淆,属于偷换概念的错误。

综上所述,偷换概念在论证评价中考查形式多样,但关键在于论据与论点之间概念本质的不一致。考生需具备敏锐的辨析能力,从以上三个角度进行思考,准确识别并避免在论证过程中落入偷换概念的逻辑陷阱。 

重庆事业单位交流群

领取 备考资料

金标尺

扫码加入 事业单位备考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