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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庆警察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1人(第一批)

2025-04-27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5年重庆警察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1人(第一批)。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警察学院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警察学院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现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占地面积42.01万平方米(630.20亩),建筑面积11.53万平方米。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受重庆市公安局管理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指导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现有侦查学、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公安政治工作和涉外警务10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和工学两个学科门类、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和重庆市一流专业建设点,治安学专业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为重庆市特色专业和重庆市一流专业建设点,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为重庆市特色专业。公安技术学科为重庆市重点学科培育点,2021年,警务学科获批为市级高等学校“十四五”重点学科。

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部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部级精品一流课程25门,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1项。有重庆市科技创新团队1个,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科研平台9个,其中毒品毒物分析重点实验室、警务情报协同创新中心获批重庆市科研平台,“重庆国家安全与社会治理研究院”获批为全市公安机关新型智库。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公安部部级津贴专家、全国公安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千百万人才工程”首批百名高层次人才、公安部法制专家、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全国公安教育工作成绩突出教师等人才60余人次。

建校以来共培养毕业生2万余人,涌现出“时代楷模”“一级英模”“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等优秀校友百余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警察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一批)》(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热爱公安教育事业;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个人人事档案存在“三龄两历”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人员,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且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的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不含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到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体能测评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学校将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00起至2025年8月31日18:00止

应聘者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警察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报名人员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3,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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