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彭水教育事业单位县面向县外遴选1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升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水平,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工作办法》(彭水委办发〔2022〕23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彭水自治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遴选岗位及人数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师德高尚;
4.热爱教育事业,敬业奉献精神强;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县外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3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
2.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
3.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层级以上教师资格证,取得本科以上学历。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师德师风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对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年以上,均含3年;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教师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只采用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7日9:00至17:00。
2.报名地点:彭水中学应田图书馆阶梯教室。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遴选学段及遴选岗位进行报名。根据《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的明确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10:00至12:00在彭水自治县教委一楼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前往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竞争比例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遴选考试的考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不能调剂或不愿意调剂的则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