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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璧山区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26人

2020-08-21  |  来源: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金标尺职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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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事业单位订单培养计划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定向璧山区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璧山籍国家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1. 2016年与璧山区签订《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2020年应届毕业的农村小学全科师范生19名

2. 2018年与璧山区签订《重庆市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2020年应届毕业的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5名

3. 璧山籍应届国家公费师范生2名

具体岗位详见《璧山区2020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相关职业(执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下午5:30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璧山区教委组织人事科412办公室;联系电话:023-85284502。

(三)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提交《璧山区2020年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资格材料,由区教委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各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获得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价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考核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8:00,考核地点:璧山中学东林校区。考核由区教委组织实施,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总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60份的,不得进入体检。

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大学期间表现情况、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