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第四季度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5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渝人社〔2021〕303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09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其中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5名,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
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范围及条件。
1.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范围:城口县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村委会(居委会)副主任、村专职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村挂职本土人才;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2.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任职经历及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须在城口县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在城口县行政区域内连续任职满5年及以上。其中,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一肩挑”而免去(辞去)书记、主任职务现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的,且原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职务任职时间连续3年以上的,可按原职务报考;现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累计满5年以上的,可按现职务报考;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等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其中,卫生系统已通过职称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但还未取得证书的,可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城口县人民政府网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考栏(http://www.cqck.gov.cn/bm/rlsbj/sydwzk/)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于2023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cqck.gov.cn/)进入“城口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登记照(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12月13日12: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二)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2023年12月13日17: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加考试。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城口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