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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定向考核招聘9人

2023-09-12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3年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定向考核招聘9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45YB),决定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报名时提供,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传至332037180@qq.com。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9:00—9月22日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现场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小于8:1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达到8:1的,应先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一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9月24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专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放宽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2﹒总成绩计算规则。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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