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区外教师引进3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区外人才来万工作意愿的公告》精神,现面向万州区外公开引进优秀教师。
一、引进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条件,切实做到“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
(二)岗位管理原则。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所聘任岗位的相应待遇。
(三)计划控制原则。实行计划到校,区外教师引进数量严格控制在下达的计划内。
(四)平行调配原则。引进人员应当具有与引进学校对应的单位层级、编制性质、身份类别、经费形式。根据个人意愿原工作单位为城区学校的人员也可以选择农村学校调配引进。
二、引进计划
2023年共计划面向区外引进中小学教师33名,中职学校教师2名,幼儿教师1名。具体岗位见《万州区2023年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区外引进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5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二)基本资格
报名人员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之一:
1.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2.省(直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3.近5年内区县级(教委、教师进修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现场赛课一等奖或省(直辖市)级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4.国家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和小学全科教师;
5.近5年内获得1次以上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奖励(不含年度考核优秀嘉奖);
6.近5年年度考核获得2次以上优秀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报考人员需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同时须从事所报考岗位层次学科教学三个学年及以上且现仍从事该层次学科教学。
2.已进入万州区2023年区外教师遴选考察环节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引进工作。
3.本方案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邮箱报名及资格初审
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征集区外人才来万工作意愿的公告》要求,区外人才引进由本人填写《区外人才来万意向申请表》、《信息汇总表》,其中,《区外人才来万意向申请表》需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zqrsjsgk@163.com。本次邮箱报名时间截止8月9日18:00。对初审合格人员,由区教委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应人员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因邮箱报名预留的联系方式有误而接收不到短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初审不合格人员,应对报考人员说明不合格原因。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须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因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的人员,责任由考生自负。
未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1.时间:8月12日上午8:00-12:00。
2.地点:万州区教委六楼大会议室(万州区白岩路256号)。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万州区2023年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区外引进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材料。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编以及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见附件3)。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张贴照片(需考生提前准备好2张1寸证件照)。考生在考核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核。因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核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盖有鲜章并印有人像的临时身份证明。
5.关于开考比例。本次区外教师引进工作实际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拟引进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引进名额或取消引进。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学校会同区教委研究确定,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1:1开考。
五、考核
本次区外引进教师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分类
1.报考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学科岗位人员。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
面试总成绩=片段教学成绩。
2.报考艺体教师岗位人员。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片段教学。
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片段教学成绩×50%。
3.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人员。面试内容为儿歌弹唱及片段教学。
面试总成绩=儿歌弹唱×50%+片段教学成绩×50%。
片段教学、专业技能测试、儿歌弹唱的分值均为100分。片段教学为备课30分钟之后上课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按学科分音乐、美术、体育三种进行。其中音乐为钢琴自弹自唱(分值100分,限时5分钟以内);美术为素描(分值100分,限时2小时);体育为100米短跑、立定跳远、前掷实心球,其中(分值100分,其中100米短跑40分、立定跳远30分、前掷实心球30分)。
(二)面试安排
时间:8月14日上午7:30开始报到,30分钟后停止报到。
地点:重庆市万州第三中学太白路校区(万州区太白路50号)。
(三)其他说明。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片段教学,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各项成绩以及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在“万州教育”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区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考察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师德师风等。考察工作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对事业单位引进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引进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引进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用人单位会同区教委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报区人社局备案,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拟聘用岗位等。
九、调动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由引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其岗位聘任,引进学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则按该学校的岗位聘任方案进行聘任;调入学校无相应岗位的,只能低岗聘任,享受聘任岗位待遇。
引进人员须在万州区最低服务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区外教师引进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各有关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区外教师引进中,对弄虚作假的当事人,一经查实,已经办理了转聘手续的,将责令学校予以解聘;正在办理转聘手续的,立即终止办理手续。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23-58223561。
附件:
3.万州区2023年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区外引进教师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原标题:万州区2023年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区外引进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202308/t20230809_12227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