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第三季度涪陵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5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教育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43FL),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以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考生。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登记照和学历(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佐证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于2023年8月9日9:00至2023年8月13日17:00登录“涪陵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18.201.49.126:85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注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本人登记照和学历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佐证资料照片,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
(四)资格初审。
涪陵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将对照招聘岗位报名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如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8月14日12:00以前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应慎重选择招聘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3年8月17日9:00时至8月20日9:00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是否组织笔试等信息,将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所有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满分150分。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8月20日(星期日),笔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考生的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