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三季度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遴选1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经备案,现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渝中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师德高尚;
4.热爱教育事业,敬业奉献精神强;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资格条件。
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3.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并被聘用到该职级岗位;
5.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历年年度(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试用期内按规定不确定考核档次除外)。
(三)业绩条件。
须具备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1.区县级(指直辖市区县级,其他省市为地市州盟级,下同)以上骨干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
3.近五年获得由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一等奖或教师基本功(全能)竞赛一等奖(须为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现场优质课竞赛获奖)。
4.近五年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二等奖或教师基本功(全能)竞赛二等奖以上。(须为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现场优质课竞赛获奖)。
(四)破格条件。
近五年获得区县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须为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现场优质课竞赛获奖),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可不受职称限制;特别急需紧缺的,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编委领导同意,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六)工作经历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学科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按照“对年对月”方式累计计算。
(七)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7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八)毕业(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九)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有关事项均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以下简称“渝中区招考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7日(周一)—7月18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渝中区教育委员会7008室(渝中区八一路39号)(咨询电话:023-63835424)。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持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称证、岗位聘用文件或审批表、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任校级或中层干部)、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岗位所需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各1份以及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1张,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各类资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资料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认定不通过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