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2019年第一季度公招事业人员笔试成绩公示、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綦江区2019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公示(见附件),并就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
2019年04月08日—04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通讯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邮编:401429
电 话:023-87268706、87268707
联 系 人:丁学斌 龚琳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04月16日(星期二)9:30-12:00,14:00-17:00;卫生系统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04月23日(星期二)9:30-12:00,14:00-17:00。
(二)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0教室(具体地点: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三)需提供材料
请考生仔细阅读《简章》,按照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要求,由考生本人提供完整齐全的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 《綦江区2019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考生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本表须由院校加盖公章或同时持加盖公章的高校就业推荐协议)1份。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和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3. 报考贫困大学生岗位的考生,“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本人所在区县就业局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本人所在区县扶贫办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本人所在区县民政局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本人残疾的考生需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简章》规定进行递补,递补实行一次性依次递补,并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教育系统招聘岗位为2019年04月18日9:30-12:00;卫生系统招聘岗位为2019年04月25日9:30-12:00。依次递补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之后本环节不再递补。
六、面试时间、方式及地点
教育系统招聘岗位面试时间为2019年04月21日(星期日),面试方式为专业科目测试(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卫生系统招聘岗位面试时间为2019年04月27日(星期六),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请各位考生安排好时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关注本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以后此次公招的所有信息都在本网站发布,不另行电话通知。咨询电话:023-87268706、87268707。
2.根据《简章》规定,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可能出现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人选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需要递补的情形,请笔试成绩在本人报考岗位进入资格审查最低分数线附近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免失去递补进入面试的机会。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2019年第一季度事业单位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