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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交通大学招聘135人

2020-01-16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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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快实现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经学校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才。

一、学校简介

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3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2十三五重庆市重点学科; 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专业学位类别;拥有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3个国家级平台、40余个省部级平台以及西南水运科学研究所、沙漠生态研究院等20余个研发机构。学校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优美的工作环境,高水平的科研平台,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大有作为的事业发展空间,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

1. 国家级、省部级人才

常年全职或柔性引进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家级以及省部级人才。

2. 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常年招聘,不受当年招聘计划限制。

3. 教学科研岗博士(教授)

2020年学校招聘博士(教授)135。具体详见《重庆交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一览表》(附件1)。

4. 博士后

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常年招收研究人员。

四、引进待遇

(一)省部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及学科/学术带头人待遇

实行一事一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二)全职引进教学科研岗优秀博士(教授)待遇

1. 安家费:20~50万元。根据引进人才的学历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紧缺程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进行确定。

2.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15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

3. 经学校认定的应届优秀博士,3年内发放15万元人才补贴。

4. 具备条件的可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直接认定为副教授或教授职称。

5. 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博士,学校内聘副教授2年。

6.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学校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即百人计划,在4年聘期内获得24万元人才补贴(按月发放);或者申请高层次人才激励性报酬,入选者在2年聘期内,每年额外获得1060万元激励性报酬。

(三)全职引进非教学科研岗优秀博士待遇

对于学生政治辅导员,以及其它专业技术和管理等非教学科研岗位引进的博士,学校提供20~30万元安家费,3年内发放15万元人才补贴。

(四)全职博士后待遇

学校为全职博士后提供20万元年薪(不含合作导师提供的科研津贴)。

经学校考核合格后,优秀教授、博士等全职引进人才直接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五、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请详见附件1

5. 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1129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岁,在197911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