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上半年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3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国家应急管理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西南地区第一所安全类高职院校。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学院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安全发展需要,开设了与重庆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度契合的以安全类专业为主的安全特色鲜明的六大专业群,开设安全技术与管理、应急救援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食品质量与安全、工业机器人技术等24个专业。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特色发展、育才兴安”的办学理念,努力打造安全职院办学特色,发挥西部安全职教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为区域经济和安全产业发展培养面向生产、建设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安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院建成重庆有优势、西部有影响、安全特色鲜明的优质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比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航空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航空”方向,持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航空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航空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