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第二季度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聘1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始建于1964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江北校区地处重庆观音桥商圈都市旅游区,长寿校区坐落于重庆长寿菩提山文化旅游区菩提山麓,占地700亩,建筑总面积20余万平方米。
学校有招生专业41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市级重点或骨干专业7个),以工科类专业为主,以化工与医药、机电与控制、安全与环保为特色,兼有经、管、艺类专业,现有学生13000余人,是一所行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有专兼任教师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30%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教师占7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80%以上,有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巴渝青年学者等高层次人才30余名;是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2个A类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全国党建示范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培训示范实训基地、国家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绿色校园”“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近几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等技能大赛中20余次荣获团体一等奖。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现场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现场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学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笔试后,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5月22日23:59时期间,登录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网址:http://ehr.cqcivc.edu.cn/zp.html#/),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推荐使用谷歌、360极速、firefox等现代浏览器或者IE11浏览器,使用IE11浏览器时不必设置兼容性视图),进入公开招聘栏目,选择报考岗位,填报基本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或部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学校在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于2023年5月23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后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2023年5月24日17: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凡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初审合格名单于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civc.edu.cn/)以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网址:http://ehr.cqcivc.edu.cn/zp.html#/)通知公告栏。
(三)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报名审核通过者须在2023年5月26日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人收取),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具体时段及详细操作将在初审合格名单公布时具体说明。因逾期未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者,取消考试资格。
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在公共科目笔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等环节都需要出示准考证。因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度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