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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科技学院考核招聘104人

2023-04-04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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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引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博士研究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由两所1951年开始办学并具有良好声誉的部属学校——原冶金工业部主管的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石油工业部主管的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联合共建高校。

学校位于重庆高新区大学城,地处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腹地,是西部(重庆)科学城的智核所在。东邻歌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西有缙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地理优势得天独厚,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运动设施齐全配套。学校占地近3500亩(含拟建的铜梁校区1500亩),已建成校舍建筑总面积约72.3万平方米,在建校舍建筑面积约7.1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7亿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4.4万多平方米,现有纸质图书近200万册,电子图书203万余种,并拥有大批数字化信息资源。学校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第一批重庆市文明校园。

学校是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重庆市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重庆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2011年获批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2017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获批重庆市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安全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重庆非常规油气开发研究院、重庆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究院(重庆资源循环利用与碳中和技术研究院)等20个学院(部、研究院、中心),有化学、资源与环境、机械、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等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拥有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群,其中工程学学科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以工为主,以石油与化工、冶金与材料、机械与电子、安全与环境为特色,理、工、经、管、法、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行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学校现有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省部共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2个,复杂油气田勘探开发、纳微复合材料与器件、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工业发酵微生物、能源工程力学与防灾减灾、纳微生物医学检测技术、稠油开采、油气生产安全与风险控制等9个实验室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业过程在线分析与控制、复杂金属矿产资源增值处理与清洁提取等2个实验室为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有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非常规油气田开发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3个、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社科研究中心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2014年以来,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170余项国家级课题,获授权专利1200余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2023年面向博士研究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属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2023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3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公示拟聘结果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登录重庆科技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网址:www.cqust.edu.cn)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30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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