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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荣昌区教育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应届生44人

2023-03-27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3年荣昌区教育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应届生4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荣昌区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未按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等级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是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等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能在现场高校报名的考生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本次考试地点初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及西南师范大学设置考试考核点。在报名结束的三个工作日内,根据所有报名情况以市外考点距离远的原则优先确定考试考核地点设置。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3年4月3日9:00时至4月7日9:00时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49.157.217:13322/exam-system-examinee/rcgz)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初审将详细审查报名条件和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具体见附件3(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图片大小在20KB以内)。报考申请提交后,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供后续使用。2023年4月7日17:00停止修改信息,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信息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考察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3月30日9:00—11:00,14:00—16:00,北京师范大学开放京师大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101(宣讲一)。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3月30日9:00—11:00,14:00—16:00,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教H201。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4月1日9:00—11:00,14:00—16:00,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三)。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4月1日9:00—11:00,14:00—16:00,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B111大厅。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4月3日9:00—11:00,14:00—16:00,陕西师范大学新勇活动中心〔东〕203。

西南大学(北碚校区):2023年4月3日9:00—11:00,14:00—16:00,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聘大厅报告厅2。

各高校具体地点安排等报名详细情况如有变更将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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