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重庆医科大学考核招聘17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77名,其中,招聘专任教师127名、引进高层次人才50名,具体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http://zhaopin.cqmu.edu.cn/zpself/main.jsp#网站栏目中注册并按照网站提示的相关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信息,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注册网络要求: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 Internet Explorer 8.0及以上。屏幕分辨率推荐设置为1366*768或以上。
2.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将取消应聘资格。
3.网站技术联系人:千诺科技;电话:023-68630030
应聘“高层次引进人才岗”的博士,请在系统中“人才引进招聘”项目投递简历;应聘“专任教师岗”的博士,请在系统中“公开招聘”项目投递简历。
(三)考核程序
1.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
(1)资格初审
各院系(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2)考核面试
通过院系(部门)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面试,考核时间根据报名人数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通过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考核分为同行专家评议和院系考核、专家考核面试两部分:同行专家评议主要从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创新、研究成果水平、发展潜力、综合评价五个指标进行,同行专家库评议和院系考核通过后,可进入专家考核面试;专家考核面试主要包含学术评价和综合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通过考核面试的应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是否引进,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考核总成绩=考核面试成绩×10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资格复审
通过审议确定引进的应聘人员,由各院系(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重庆医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招聘系统导出打印)及招聘网站(本表)填报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应聘院系(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历学位,查实学历(学位)真伪。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