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下半年万盛经开区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16人,报名时间:2019年 11月20日上午9:00-12: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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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16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万盛经开区2019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 11月 19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1岁,即1988年11 月 1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按《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组成招聘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核、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即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考点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时间安排
1、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2、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 11月20日上午9:00-12:00
3、笔试时间待定,以报名时现场通知为准。
4、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 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开始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及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以提交《万盛经开区2019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为准,报考者在所有考点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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