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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赴外招聘158人

2022-12-23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2年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赴外招聘15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2022年赴外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2年1月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时须提供就读学校及所学专业的佐证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时须提供就读学校及所学专业的佐证材料,如入学证明、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教师执业资格

本公告要求具有相应层级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普通话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国内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国(境)外报考人员应提供雅思7.5分或托福100分以上成绩单。未取得相应证书或成绩单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承诺诚信报考

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和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1月3日9:00至2023年1月7日18:00以前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资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就业推荐表、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印证材料,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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