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市巴南区2019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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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和《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高校公开招聘120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至报名前一天)。
5.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7.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自愿在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公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公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非重庆市生源的公费师范生须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和重庆市教委同意方能报考。
10.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1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中)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0年应届全日制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在报名前签订承诺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参加考试。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按照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大厅: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09:00---15:00;
东北师范大学:待定;
华中师范大学:待定;
陕西师范大学:待定;
西南大学为本次招聘的第一个报名点,根据在西南大学的招聘情况其剩余岗位将依次安排在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进行;报名时间、地点及招聘岗位等相关事宜将在上一个报名点招聘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上,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2.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
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凡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时现场通知或张榜公布。逾时仍未参加者,按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处理。
1.考试考核内容为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1)笔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6及以上的,须先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6的岗位则直接进行专业科目测试。
(2)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根据同一招聘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其方式为讲课或专业技能考试,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为专业技能考试,其他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讲课。
讲课的内容: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采取答辩、特长展示、三笔字水平测试、情景模拟等方式,分值100分。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根据同一招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笔试、专业科目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于专业科目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体检人员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
1.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数及报考的单位和岗位,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学位、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
考生考试考核结束后,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考点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时间等,如有变化,将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发布补充通知,并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已招聘到的岗位在后续考点不再招聘,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拟签约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于每一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在各考点现场公布,并在每一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五、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签约人员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巴南区教委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