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人数
本次面向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4 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对象:
(一)我市为巫溪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小学全科师范生3人;
(二)我市为巫溪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小学全科师范生1人。
三、招聘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9月xx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按相关定向培养协议约定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报考。
专业资格审核时应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最新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教师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所有报名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并签订承诺书(附件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9日上午9:00—12:00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023-51510972。
(二)报名地点:巫溪县教育委员会4楼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人/科,并于报名当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以面试为主,采用面试和考核量化评分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巫溪县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特长(实操)、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须展示专业特长,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即试讲,采用在报考学科教材中抽选一课(章节)进行备课并模拟讲课,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实操采用报考学科特长展示,由考生自行准备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各项目分值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考核量化评分:考核项目包括学业考核和表彰奖励考核。
(1)学业考核:分值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以学生档案中最终学业成绩为准。
(2)表彰奖励考核:分值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表彰、奖励(获奖)计分分别按每一个大类中的不同小类只计最高一次得分,各类得分实行累加,最高得分不得超100分。表彰、奖励以证书上的公章和时间为准。具体评分办法:
表彰类:获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或先进,按国家级、省级(含重庆市级)、县级分别计8、6、4分;获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含与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人力社保部门表彰的优秀或先进,按国家级、省级(含重庆市级)、县级分别计6、4、2分;获工青妇组织、教育部门所属教育科研机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县教师进修院校或教科所或教研室、各级教育学会)表彰优秀或先进,按国家级、省级(含重庆市级)、县级分别计5、3、1分;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表彰的优秀或先进,分别计5、3、1分。
奖励(获奖)类:获各级党委、政府奖励的,按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8、6、4分,每下降一个层级,相应递减1.5分;获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含与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人力社保部门奖励的,按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6、4、2分,每下降一个层级,相应递减1分,不能递减的不得分;获工青妇组织、教育部门所属教育科研机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县教师进修院校或教科所或教研室、各级教育学会)奖励的,按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5、3、1分,每下降一个层级,相应递减0.5分,不能递减的不得分;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奖励的,按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5、3、1分,每下降一个层级,相应递减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