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忠县教育事业单位定向考核招聘12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关于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01号)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14〕1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7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64号)、《重庆市2019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简章》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与对象
本次拟招聘人数121名。招聘对象为:公费定向忠县培养的2022届毕业农村小学全科师范生40名;公费定向忠县培养的2022届毕业学前教育师范生8名;2022年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7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简章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级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所有考生仔细阅读《忠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并按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15:00-17:00。
2.报名地点:忠县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81190190 、54866082,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手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初定2022年7月2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地点:初定忠县实验小学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