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渝北区2019年第一季度面向全国公开招(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9名;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4月10日下午12: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019教师招聘交流群:728865496 备考题库:国培教师APP 备考指导:渝北公招简章解读与备考指导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选)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9名,其中公开招聘教师123名,公开选聘区外在编在岗教师106名。除基本条件要求外,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要求详见《渝北区2019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渝北区2019年第一季度公开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第一类:公开招聘教师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年满18周岁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即2019年4月7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依次类推;
6.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 师范类专业要求: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等6门学科教师岗位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报考可不受此限制,但考生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且不得再以本科专业报考);
除上述6门学科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不对考生所学专业是否为师范类作要求。
8.教师资格证书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笔试、面试成绩通过的相关佐证材料);2019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由学校直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须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应佐证材料。
考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10.免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
1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12.聘用后须自愿在渝北区最低服务满5年,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第二类:公开选聘区外教师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即2019年4月1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未到41岁,依次类推;
6. 系渝北区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 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 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层次和学科要求:考生须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现任教层次、学科与选聘岗位的层次、学科相同(其中,渝北区教师进修校高中物理教研员岗位允许任教高中物理学科的教师报考、中学化学教研员岗位允许任教初中和高中化学学科的教师报考);
9. 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10.考生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所获荣誉与报考层次、学科须一致(若所获荣誉证书上未载明层次、学科的,可按现任教层次、学科报考):
(1)省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2)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名师或学科带头人;
(3)非直辖市的,须为近五年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4)系直辖市的,须为近五年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11. 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岗位一览表》)。
12.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13. 聘用后须自愿在渝北区最低服务满5年,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事项
1.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其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公开选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文件精神,资格审查由区教委和招聘单位负责,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监督、指导。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简章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7,以下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按与招聘岗位相关原则进行审核(即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除须在《专业参考目录》的相应专业类中外,还须与招聘岗位相关)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报区教委审核认定、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第一类:公开招聘教师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岗位一览表》)。
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特别提醒:所学专业须按毕业证一字不差填写),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6),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和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4月8日(星期一)9:00至4月10日(星期三)12:00期间登录“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ybq.gov.cn/)(因3、4月涉及区县部门网站统一维护、关停,请考生将上述网址复制到浏览器打开,直接搜索网站名称将无法正常检索。若后期“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无法正常登陆,请考生直接登陆“渝北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相关信息,下同。)首页“在线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照片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慎重考虑,认真如实地填报报名相关信息,特别是报考单位及报考岗位,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进行修改。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12:00前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两科合计10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
5.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9:00起至4月20日(星期六)12:00登录“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bq.gov.cn/)(请直接复制网址打开)首页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8.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于笔试后面试之前进行。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该考生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参加面试,保留该岗位1名招聘名额。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按规定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于2019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委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渝北区教委网”(
http://www.cqybedu.com/)(因3、4月涉及区县部门网站统一维护、关停,请考生将上述网址复制到浏览器打开,直接搜索网站名称将无法正常检索。若后期“渝北区教委”无法正常登陆,请考生直接登陆“渝北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相关信息,下同)。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未明确专业方向的,还须毕业学校出具学历、专业方向佐证材料,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佐证材料);④以本科学历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岗位的,需提供系师范生相关佐证材料,如加盖毕业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毕业学校出具的系师范生材料、免费师范生协议等,若毕业证注明为师范类的则不需提供上述材料;⑤报考英语岗位的需要提供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⑥《渝北区2019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⑦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①—⑥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大小)各1份,⑦提供原件一份。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招聘单位和区教委同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不超过3轮。
特别提醒:①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类:公开选聘区外教师
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2日(周二)至4月3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地点:渝北区教育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地址:渝北区两路街道渝航路228号)。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本次选聘考试报名采取定学校、定学科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1寸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不限底色,用于办理《准考证》)和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书;③职称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获奖证书;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经历、业绩佐证材料;⑦《渝北区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⑧《同意报考(工作经历)事项》(附件5,须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大小)各一份。
备注:确有事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报名。需出具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并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
第一类:公开招聘教师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本人须递交《自愿调剂申请书》(附件3)。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各占50%);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ybq.gov.cn/)(因3、4月涉及区县部门网站统一维护、关停,请考生将上述网址复制到浏览器打开,直接搜索网站名称将无法正常检索。若后期“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无法正常登陆,请考生直接登陆“渝北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相关信息,下同)查询。 2.面试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进入面试人员信息和面试时间、地点一般在笔试成绩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ybq.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方式及分值如下: (1)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值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7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展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技能,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30%]: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其他岗位: 采取现场上课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具体要求:根据应聘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采取四舍五入。
第二类:公开选聘区外教师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考生满足《简章》相应条件要求,且系“省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省级骨干教师和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名师学科带头人”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至1:1。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
其中: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须加试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由区教委负责统一组织进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技能测试及后续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如下:
(1)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信息技术、数控技术、计算机等7门学科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展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技能,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分值为100分。
(2)其他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根据应聘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说课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及该学科教学的能力。分值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技能测试考官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考官评判理由,报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2019年5月4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面试比例,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重点考察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个性特长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采取四舍五入。
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招聘(选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公开招聘教师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学历高者优先;公开选聘教师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系2019年应届生的,待毕业资格复审合格后开展体检工作)。
第一类(公开招聘教师)递补要求:考生资格不符、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不含参加体检合格后自动放弃的)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第二类(公开选聘区外教师)递补要求:考生资格不符、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不含参加体检合格后自动放弃的)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如用人单位放弃本轮递补人员,则不再进行下一轮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上述递补工作最多不超过3轮。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与岗位的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及以后环节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2年内(即2020年至2021年)不得报考渝北区机关事业单位。
(六)聘用及待遇
第一类:公开招聘教师
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不办理调动,按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农村户籍人员需办理“农转城”户籍后方可转正;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第二类:公开选聘区外在职教师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时限要求:拟选聘人员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到2019年8月30日前办结调动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须延长的,应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办结调动手续的,该调动事项作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
3.公开招(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渝北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属免费师范生的还将按免费师范生协议执行。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二)本次公开招(选)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试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公招政策、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67813597、67803904;
区人力社保局:023—67812631、6782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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